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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再次学习玉缘论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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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23: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破鱼网我二次被删帖。

第一次我确实知道我错在那里,因为我违反了玉缘论坛的重要规定:

封ID的标准之五。

5. 有明显攻击玉缘阁企业本身,网站以及商品行为的用户

尽管我只是把三朵玉“兰花”放在了一起,连一句话都没有说,但还是被明察秋毫的论管发现了。




  为了教育和挽救我,论管删了我的帖子,但还是暂时保留了我的ID(为此我感动的老泪纵横),在这以后,我坚决不再批评阁里的作品,对各位阁里的领导都无比地,极其地尊重,每天反复学习玉缘论坛管理,不敢越雷池半步。

经过反复学习,我进一步提高了论识,我认识到,玉缘阁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玉缘阁玉是最美的,价格是便宜的。

认识提高后,我再也没有攻击,也不敢攻击过伟大的玉缘阁。

然而,在我写了玉石玉商玉价玉友之玉商篇后,尽管我没有提到过玉缘阁,但我还是被删了。

阁里的领导删帖,一定是正确的,一定肯定极其无比一定肯定的不会错的。

请领导再一次教育一下我,对照玉缘论坛管理办法,指出我帖子中的错误。

活到老,学到老,进步到老,我等着进一步学习。。

附玉缘论坛管理办法:


玉缘论坛管理办法


一、为促进玉缘论坛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论坛管理体系: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

经新疆玉缘阁工贸易有限公司批准,玉缘阁网络管理人员与各版块版主负责玉缘阁论坛的一切管理工作。管理员由公司内部人员担任,超级版主与各分版主由有较高的相关业务知识和强烈的责任心的玉缘用户自愿报名组成。

三、网友管理

 (1)论坛用户应当遵守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论坛用户不得故意使用带有污辱或人身攻击、甚至恶意雷同的ID或淫秽、色情的签名

(3)论坛用户在本论坛各讨论区发表的文章,如转贴要注明转载字样。本站不为用户导致的版权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4)论坛是公共场合,禁止发布任何以宣传某产品或者某种服务为目的的广告帖。包括网站连接和企业标志以及宣传口号。个人网站只允许出现在个人简介中

(5)在玉缘论坛内发表的一切文章及言论,仅代表作者本人立场,任何信息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信息发布者本人承担,本论坛不具有任何连带责任。

(6)玉缘阁论坛是玉友的公共交流区,我们鼓励玉友个人之间的,并非为了谋求商业利益的个人收藏品交易活动。但为了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以及网友的正常交流,玉缘论坛禁止一切的商业活动,禁止的商业活动详情如下:
a. 商业网站的推广。帖子中包括详细的网站链接以及网站说明、照片或者是广告语
b. 同行企业的宣传行为。帖子中包括与和田玉加工,销售以及服务内容,利用玉缘阁论坛开展与我公司相类似服务的企业宣传内容。包括企业网站链接,企业名称,联系方式等
c. EBAY以及淘宝等店铺的链接。玉缘阁会做相关调查,调查结果证实其网店属于企业行为,或者有商业背景,不属于玉友个人行为,其在玉缘阁论坛所做的网络店铺链接、说明,联系方式等内容不被允许
d. 专业从事和田玉雕刻,销售,回收工作的个人或者企业,在论坛中发表其产品,利用玉缘论坛的用户资源,公开叫卖其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删贴及封ID标准

删帖标准
1. 与玉缘阁论坛管理条例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的贴子
2. 与本版内容不符的贴(版块版主要选择删该帖或者移动该帖到合适版块内)
3. 与原贴内容不符的回贴
4. 不利于本版团结和发展的贴
5. 无内涵与实际内容的贴
6. 重复发贴,冲版贴
7. 关于被删除及被封的询问贴及相关事件的纠缠贴
8. 广告贴、投诉贴、网友间的纠纷贴

封ID标准(版主需向管理员提出删ID申请,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以执行)
1. 发布黄色、反动、邪教等内容帖子的用户
2. 刷屏式发帖,被警告后屡教不改用户
3. 被人有理由投诉3次以上的用户
4. 进行人身攻击,情节严重且被警告后仍不悔改的用户
5. 有明显攻击玉缘阁企业本身,网站以及商品行为的用户




版主管理细则:
一.论坛管理:
版主有权制定自己版块的讨论规定、内容以及在论坛管理办法框架下的奖励、处罚等措施。版主将自己设定好的版块管理办法发到论坛的“论坛管理员、版主讨论区”,并由管理员帮各版主在后台设置好。

二.网友管理:
版主对自己所负责的版块具有管理权。包括回答网友所提问题;主动参与自己版块的事物讨论;对大家反响良好的帖子进行“精华”、“置顶”以及其他管理;对违反论坛管理办法,引起他人反感的帖子进行“编辑”、“删帖”、“警告”、“删帖”乃至向管理员申请删除违规用户ID等管理。玉友自己所拥有的EBAY易趣、淘宝以及其他个人网店的连接以及说明,都只限在个人签名中显示,版主有责任引导网友将个人网店地址进行规范化处理

三.论坛帖子的管理:
1.玉缘论坛上的话题讨论,只限论坛版块所规定内容的话题。不符合该版块的帖子,该版块版主要进行删除、以及转移到其他版块的管理。
2.玉缘论坛禁止一切行为的商业宣传。
包括:
A.帖子中包含某一个网站的链接,并且该链接指向一个明显的商业网站
B.帖子中包含某一个网站或者企业的宣传内容,例如明显的广告语
C.个人EBAY易趣、淘宝、拍拍的网店链接未写在个人签名里
D.帖子中的照片中包含某一网站的链接,并且该链接指向一个明显的商业网站。

当出现以上情况时,版主有责任在8小时内查看帖子内容并对违规行为做出回帖警告以及说明,如果该网友在2小时内未对该帖做任何处理,版主则要对该帖进行编辑(例如删除其中的网站链接)乃至删除工作。

遇到问题的一些具体处理:
1.如果帖子中包含网站链接=,版主警告后该用户依然未做处理,版主则要对该帖进行编辑,删除该帖中的网站链接以及其他违规内容。如果该帖纯粹是商业广告,版主可以直接删除
2.网友的网店出现在帖子内容里,版主可以通过回复该帖或者站内短消息的形式通知该网友,帮助他将自己的网店编辑进个人签名里。如果该网友无回应,版主可通知管理员进行编辑
3.如果帖子的图片中出现网站链接或者商业宣传,版主可以编辑该帖,删除其中的照片,或者将照片中的链接祛除后重新上传该照片

注:版主在对网友进行通知、警告等管理工作时,言语必须平和,不得出现威胁和辱骂等字眼。做出管理行为后必须在帖子后面回复告诉网友自己所进行的管理行为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6年05月15日 15时38分24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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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00: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鱼网兄,小白看了你写的两篇文章。我觉得很不错,但其中的内容你是否觉得有些偏激?例如你对和田玉制定鉴定标准的质疑,你对鉴定证书的质疑等等。大家喜欢看,但不意味着这就是现实。甚至对于一些省份地区的人偏颇的指责,这里不乏这个地区的玉友呀,你在做这些指责的时候是否考虑过不要一棍子全打死?一概而论?
删你这张帖子的时候,小白也考虑了很长时间。阁里的玉友都很尊敬你,称你为老师,我觉得老师应该是起带头作用,而不是去指责这个指责那个。毕竟事无完事,人无完人,谁就敢说自己一生清白,不浊淤泥呢?而且在QQ里小白也和你交流过,小白只是感觉虽然鱼网兄你贵为阁里的老师,重人,但很多问题上你所了解的确实并非是完全正确的,至少就小白我来看,和田玉要不要做鉴定,这是否是政府为了发展区域经济而做的假,某个地区的人是否就搅合的整个市场乱七八糟,这些不是你我等人能探讨的。
删帖符合哪条标准,这个小白不想去专门寻找哪条理由,大家也不是教条主义者。原因只有一个,太过偏激和非理性。

如果你要找小白质问希望可以直接通过QQ交流,小白不希望该帖内出现互相质疑和攻击性的言论,以维护论坛的交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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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00: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破!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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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00: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个字: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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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00: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老破说的也不无道理哦,不是我不支持小白删帖,这种帖见人见智的,不删也无妨!最终还是四个字: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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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01: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前面的贴子我当时也看了,里面有些言论确实比较偏激,特别是对某些地方用户的攻击

但是小白做为论坛的总管理员,无论是删谁的贴子,都应该和对方沟通一下,不提醒而直接删贴的做法欠妥当

做为管理者一言一行就是公司无声的广告,凡事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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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01: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破网,看开些,都被删过,别生气了~玩么,不要认真!某省人民也有个把好人,只是咱没碰上,算咱点背,别生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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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03: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em9][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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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03: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破!我相信,看了使人明白、聰明的好帖子,就這樣被套帽子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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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03: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e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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