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中记载:
古称有些河以所产玉的颜色得名。出白玉称白玉河,出绿玉称绿玉河,出墨玉称乌玉河,由于和田玉地区的子玉稀贵,故每逢秋天来临,水位下降的捞玉季节,一般人是绝对不让进入玉河的,只有待于阗国王先下去捞过一遍后,才允许其他人下水这一传统一直沿袭到清代。
《西域闻见录》对清代和田采玉作了形象的描述:
河底大小石子错落平辅,子玉夹杂其间,采玉工作全过程全由政府官员严密控制。稍远处的岸上有一官员监察,近岸处有一官员监视。由地方上选派可靠脚的灵敏感觉采探玉子,一旦发现,即弯腰捞起。岸上随行的人即击锣一下,官员连忙用红颜色做记号,经保证河中发现玉子数量不致差错。由于和田稀贵,清政府采取的措施十分严格,全部垄断。在嘉庆十年秋季的一份咨程中,有关官员不但将叶尔羌、和田两处采获的玉石,每一块点得一清二楚,而且还将它们的总重量算到了“钱”、“分”的微小单位。并以品种不同,为列两城捞到的白玉、白玉子、葱白玉、葱白玉子、青白玉、青白玉子、青花玉,青花玉子、青玉、青玉子,各有几块,各重几斤几两、几钱、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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