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珠宝玉石八成合格
乌鲁木齐市每年两次对市场的珠宝玉器都进行抽样检查,这在全国省市不多见。为的是让购买者买到放心的商品今年4月12日至4月17日,自治区工商局委托新疆岩矿玉石产品质检站,对乌市155家珠宝玉石企业(商店)经销的白玉、青白玉、钻石、翡翠、红、蓝宝石、海蓝宝石、碧玺、天然合成水晶、玛瑙、石英岩玉等宝石产品进行了抽样监督检查。
在此次抽样中,共抽检珠宝玉石样品416件,代表基数3582件,其中合格341件,不合格75件,合格率为81.97%。不合格的商品中,以假充真26件,以次充好13件,名实不符7件,伪造产品名称13件,名称不规范9件,拒件7件(三家企业)。判定为不合格的样品75件,所代表的样品基数为1015件,标价金额达到50.45万元。
据介绍,乌鲁木齐地区一些大型商场,长期经营珠宝玉器的经销企业、专卖店出售的钻石、红、蓝宝石、软玉(和田玉)饰品、贵金属镶嵌宝玉石首饰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合格率比较高。而翡翠、水晶等以往抽检较少的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状况较差,合格率不足50%。有些近两年新开张的珠宝玉器商店、旅游商品经销点、宾馆饭店、景点,包括大巴扎、二道桥等旅游购物场所的零散摊点的珠宝玉石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比较多。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李照坤说,在此次的抽查中发现,一些珠宝玉器店存在着低档玉石或其它材料冒充高档玉石,以次充好,珠宝玉石产品没有或缺少名称标示,名称不规范等问题。南门国玉城等三家企业在抽样检查时或关门逃避检查,或抽样检查后,拒绝送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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