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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文化之儒家“三礼玉论”(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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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9: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⑤财货用玉器
    财货用玉器主要指货币。玉在我国古代即为财富,曾在商品交换中作为自然物货币流通使用。玉币的前身为货贝,是我国最早出现的一种货币。其为人所用源于夏,盛行于商而衰于周。春秋之世因金属货币的兴起,货贝便失去其自然物货币的功能。但在商周时代,先民们在贸易活动之中,因自然货贝数量不足,为弥补流通之所需,曾以玉、石、骨、蚌、陶渚材仿制贝形。这就是玉币的起源。
    在“三礼”的论述中,玉币和其他各种玉器都曾经被列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来源。这其中绝大部分玉器虽然就其本身来说并不是财货用玉器,但确实是财政征收的对象。《周礼•天官家宰第一》曰:“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财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旅贡,九曰物贡。”这里所排列的九大贡项,是周制典章中所规定的邦国主要资财来源。其中涉及到玉器的项目就有六项,这些项目分别为:币贡、货贡、器贡、财贡、物贡、旅贡。
    所谓币贡,即是向朝廷上缴财政收入。玉币是其中的一项,古人把小玉磨成贝的形状,背部打一至两个穿孔,再用绳子穿系起来。这就可当成货币,称为扶。玉币也叫玉贝,计量单位为“朋”,每十只为一朋,这是实用的玉制之钱。市场上有此玉钱流通,国家将其列为财政收入是顺理成章的。不过,在当时来讲,作为货币来使用的并不是玉币一种。在周玉朝,玉、马、皮、帛均作为交换媒介来流通。所以,这些东西统统都在财政税收之列。
    所谓货贡,是指金、玉、龟、贝之属,皆系自然之物。这些东西其实也是最早成为货币的材料。
    其他货贡物品还有兽皮、五谷、布匹、工具等物,不过作为货币缴纳,是以货充币罢了。玉在这些货贡资材当中要算是重要物品,理当上缴圣库。
    所谓器贡,是指宗庙之用器,也就是祭祀用器具。正如前文所说的那样,先秦时祭祀宗庙是作为国家的重大政治活动来进行的,那么,对祭祀用品的征集也自然是一件重大的事情。祭祀用品的品种已在前文做了说明,如六器的圭、璋、璧、琮、琥、璜及瓒勺等。此外尚玉几、玉爵、玉豆渚物。这些东西都需要由各地方臣属按时按岁进贡给朝廷备用。
    所谓财贡,是指国家所需要的重要资财。这当中包括珠、象、玉、石、木、金、革、羽等物。这些东西在当时来讲分布较广,使用范围也广。按《周礼》的规定,必须进贡给国家,由朝廷专用。
    所谓物贡,实际上也是指上面所讲的那些东西。其区别是:上面所讲的是指国内物产,而物贡所说的项目是专指“九州之外各以其所贵为执”的财物,是“外国”的东西(这所谓的“外国”应是指玉题之外的偏远邦国)。周围小国年年进贡岁岁来朝,断少不了上贡玉器制品。历史上流传的各国物贡的故事很多,比如《拾遗记》、《山海经》等古籍就记载了许多朝贡玉器的故事。
    所谓旋贡,是指锦羽燕好之物,也包括珠巩琅环等珍宝玉器。《周礼》指定臣民进贡如是物品,以便供天子及玉公大臣奢侈糜费罢了。
    玉贝属货币,是在市场上流通的钱财。除玉贝而外,九贡中之金玉物品是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的。《礼记•玉制》规定曰:“有圭璧金湾不粥于市,命服命率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牺牲不粥于市,戎器不粥于市。”粥者卖也,就是说这些东西是不准在市场上买卖的。道理很清楚,金玉龟贝、瑞信宝单、牺牲珍宝、礼神器具都是朝廷所用,是国之重典所在,属政治用品范畴,当然禁止流散于市场。总之,工作财货之用,在历史上确曾盛行一时,并将永远留存于我国的玉文化之中。
    ⑥军用玉器
    所谓军用玉器,主要指两样东西,一样是牙湾,另一样是玉制兵器。《周礼•典瑞》曰:“牙湾以起军旅以治兵守。”这说明古时将帅是以牙璋作为调兵遣将的凭信的。
    牙湾因其下部琢有玉齿,象征着用兵之意,所以用牙境发兵。兵用瑞信从单件开始,后来随着需要发展了合符的做法,即以两半相合为一符。古代常见的玉制兵符有玉虎符、玉贼符、玉鱼符、玉鹤符等,再往后则有金属制兵符了。
    玉制兵器古有玉刀、玉链、玉斧、玉钺、玉戚、玉矛,还有射箭时保护手指的玉绥。辽宁三官甸子墓葬还曾出土了一件玉臂甲,是套在手臂上用来护臂的,由此可见古时兵器名目繁多。不过,这些兵器并不是用于战争中直接砍杀,而是多作为仪仗之用。在有关治军或誓师征战的仪式中,在天子或统帅的身后及周旁,陈列着玉兵器仪仗,更壮其声威。由于“三礼”的著述者遵循兵器不载于典章的原则,所以在“三礼”中没有关于玉兵器的文字记载。至于牙掉的人典,则是因为璋系瑞信器具而已。
    ⑦节用玉器
    节用玉器是指在邦交礼仪中所使用的瑞信玉器。《周礼•掌节》曰:“掌节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玉命。”“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不达。”
    西周和春秋的分封制度,承认诸侯为古封国的国君,并在其封疆的领域之内世代掌管统治大权。但诸侯必须定期向天子述职朝贡,按时上交贡赋和服役。按《周礼》的规定,凡属天子的国土和分属于诸侯的领地都称为邦国。这样,在国家与诸侯之间、诸侯与诸侯之间,都有正常的活动交往。以至于邦国与邦国之间,凡使臣往来,都必须出示一种凭据,既作为身份的证明,又作为意愿的表示,这种凭信就叫节。按《周礼》的说法:“守邦国者用玉节。”这个邦国指的是天子的领土,是整个国家的范畴。也就是说天子之节是玉制,称为玉节,代表的是国家的意愿,在玉立之内无所不通。至于在诸侯领地或地方城市的范围内,则规定使用角制之节。
    掌节是掌管各种符节的官员,隶属于地官司徒。他的职能是负责掌管各种符节的形制和用途,即以辅行天子的命令。周制规定掌节的最高官员为上土,总编制为34人。其中“上土二人、中土四人、府二人、史四人、青二人、徒二十人”。节的使用是统治集团之间的凭信和信息传递,是一种涉及范围较广的经常性行为,所以规定这样一种机构是不足为怪的。
    天子的玉节主要是指珍圭、谷圭、碗圭、琐圭、牙湾五种瑞信玉器。牙湾是专用于调兵遣将。其余四种圭形玉器多为天子对诸侯及臣下处理国事时使用。这些内容在前文已做了介绍,不再赘言。碗。谈二圭的作用较为突出。惋圭的造型没有棱角,呈浑圆状,用以治理德行、亲善和好,是表示和平的象征,常用此表达化干戈为玉帛的愿望。琐圭的形制却正与魏圭相反,其左右两角棱有锋,锐利逼人,用以向犯上的臣下做兴师问罪之举,是诛讨、凶杀的象征。当国事需要时,天子将谈圭授予使者,命其代表国命,对乱臣行使警告、责罚、宣战以至发兵檄讨之事。古时讲普天之下莫非玉土,在玉土的范围内,若要通行,必须持节。
    但有节还不行,还要和“传”共同使用,作为证明。“传”也是一种信符和凭证,相当于文字形式的东西,如竹书之类。有节无传不准通行,无节有传也不准通行。玉节的使用往往有一定的期限,用毕要按时将玉节上缴。如果行动者没有节,一旦捕获即投入狱中。
    节的使用在周代名目繁多。就制节的材料而言,除上述五节和角节而外,尚有金属制节。就节的形制而言,各邦国均各有自己的特点。譬如镇守邦国的诸侯就以各自不同的特征制节。山地之国多猛兽,便以虎威为标志,制为虎节;水族之国多鳞族,便以龙神为标志,制为龙节;平原之国是人口密集之地,故取人形为节。这些节都是五金制造。就节的使用方式而言,有出入关隘使用的符节;有货物通行使用的变节;也有道路通行使用的彼节,但大多不是玉制。
    总之,节的使用,是原始图腾文化遗留的痕迹之一。夏商周三代时期的玉节,更是我国玉文化中的一个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运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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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3: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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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8: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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