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成本价3000元的塔青玉,售价33000元;成本价5000元的青白玉,售价59000元。9月14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乌鲁木齐某珠宝玉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骨干共12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该玉器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6日,经营范围包括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该公司下设10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约有10名业务员。
分公司业务员的主要工作是联络珠宝玉器投资者,并将他们带到分公司,然后再由分公司经理通过集中授课、单独约谈、赠送礼品、免费聚餐等方式,游说有意向的投资者尽快投资。
投资者投资购买珠宝玉器后,分公司经理会再次游说投资者将所购产品留存在玉器公司进行再销售,以获得更多收益。
玉器公司规定,每个业务员介绍客户成功投资后,按照投资金额的5%计算提成,分公司经理按所完成投资额的3%至5%计算提成。
据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玉器公司主要通过4种销售方式进行集资诈骗:
以该公司陈设的玉器产品为诱饵,购买产品总价达10000元的投资者,可与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所购玉器产品,投资者既可以拿走,也可以存放在公司进行再销售。投资合作协议期限为1年,到期后,投资者可以获得18%的返利。
第二种是以销售玉器公司一款名为盛世璧(盛世璧的材质有两种,一种为塔青玉,成本价约3000元,售价约33000元;另一种为青白玉,成本价约5000元,售价约59000元)的玉器产品为诱饵,投资者与玉器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所购的盛世璧既可以拿走,也可以存放在公司进行再销售。协议期限为1年,到期后,投资者可以获得18%的返利。
第三种是通过玉器公司代理销售吉林某保健品公司一种以人参、鹿茸、鹿血为主要原料的保健品。投资者购买该保健品后,由玉器公司进行再销售,以此获得返利。
还有一种是以投资或购买玉器公司准备投资的房地产项目为名进行集资诈骗。
目前,警方已初步查明,该团伙诈骗受害群众共70人,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另外有部分玉器系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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