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无照摆摊”该不该罚?
网上开店被罚款5000元深圳一网民提出异议深圳市工商局称将专题研讨此事
网民:网上“摆摊”被查处
姚先生称,他大学学的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后来深圳创业,平时有自己的工作。今年4月,他根据自己的特长在某网站上开了个网上店铺,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在家上网,卖点电脑零配件之类的小玩意,有4000多元的营业额。
7月12日,姚先生家来了三位深圳市工商局宝安分局油松工商所的工商管理人员,他们认为姚先生“无照经营网上购物店”,扣押了姚先生用于网上经营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物品,并通知姚先生要缴罚款5000元。
姚先生认为自己仅仅是利用业余时间偶而“摆摊”,上网地点也是在家里,没法办理营业执照。而且利用的是某网站提供的平台,某网站还按经营比例扣下了税费,这就像自己在一家大商场租借一个柜台经营一样,只要某网站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姚先生为此提出了异议。
14日姚先生到工商所接受处理,工商所让他把某网站的营业执照传真件和证明他是该网站用户的资料带去,后来又让他把某网站的营业执照原件带到工商所,否则就以无照经营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工商部门:法律规定尚不明确
像姚先生这样网上开店没办营业执照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一时也说不清楚,找不出过硬的法律依据。工商所一位副所长解释说,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取缔处理办法》,如果你从事经营行为,批发商品并销售,就需要登记,应该领取营业执照。他们就是根据这个规定对姚先生进行处罚的。
但工商管理人员也意识到,毕竟网上开店和平常理解的经营方式不同,比如许多人都是在家里的电脑上进行,没有也不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好确定,因此无法按照平常的要求进行登记,也无法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网上开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因此针对传统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网上开店。
姚先生说,他为此事也咨询了几位律师,有人说要办营业执照,有人说不办也行,因为国家还没有出台这项规定。姚先生认为既然没有规定,连工商所的人都不太清楚,更何况自己?
姚先生的异议引起了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的重视。宝安区工商局法制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告诉记者,他们目前还没有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深圳也还没有像姚先生这样网上开店的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的先例,但上海已经出台了相关办法,要求网上开店要办理营业执照。为此,他们已经将有关情况上报,目前正在研究答复中。
情况:网上“摆摊”者大多无照
深圳市网络用户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上开店是新鲜事物,越来越多的下岗职工、大学生、退休人员在虚拟网络世界里拥有了自己的一爿店面,当上电子商务的小老板。
对于网上个人经营是否要办理营业执照,该工作人员认为,按照国家法律,个人经营行为应该登记,但目前关于个人网上经营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某网站开店如果是法人单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个人则只要提供身份证和个人银行账号就可以了,没有要求具备个体经营的营业执照。所以,像姚先生这样的卖家在某网站上有几十万人,深圳也有将近5000多人,但绝大多数都是在家中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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