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一些重要礼玉,诸如璧、琮、圭、璋、琥、璜“六器”,以及镇圭、桓圭、信圭、躬圭、谷璧、蒲璧“六瑞”,尽管少数礼仪玉使用时是相互配合的,如璧与琮、璧与圭、璧与璜等,但绝大多数玉器是独立成器的,一般不配套成组。
中国古代玉器中,组合成套的玉器,有“缀玉面幂”、组玉佩、玉带板、朝珠等,前者主要流行于周代,后者主要使用于唐宋元明清时期。
组玉佩起源早,延续时间长,结构复杂,形式多样,等级明显,是中国古代组合成套玉器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玉器,在中国古代用玉制度、礼仪制度方面,比较特殊与重要。
关于组玉佩的称呼,学术界曾有玉项饰、玉串饰、玉全佩、玉杂佩、玉组佩、玉佩、佩玉等不同叫法。古代文献方面关于组玉佩的记载很少,比较早的见于《诗经》。
如:
《卫风·竹竿》:“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傩。”
《秦风·终南》:“终南何有,有纪有堂;君子至止,黻衣绣裳;佩玉将将,寿考不忘。”
《郑风·有女同车》:“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
《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
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秦风·渭阳》:“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
从《诗经》中的一些诗歌可以看出,周代中原地区的郑国、秦国、卫国等地大量使用组玉佩,正如《礼记·玉藻》载“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佩挂的玉,有“佩玉”、“杂佩”、“玉佩”等不同称呼。当然,诗歌是文学作品,并不一定完全是当时历史的原始记录,因要考虑到诗歌的遣词造句、用韵、传唱等需要。但无论如何,《诗经》还是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情况,“佩玉”也好,“杂佩”、“玉佩”也好,强调的是一个“佩”,既是动词,也是名词,实际上指的均是组玉佩,当然其中可能包括组玉佩地区、级别、性别、使用等方面的不同。所以将多件穿缀成组的玉器称为“杂佩”、“玉佩”,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这是组玉佩文献方面的情况,其实考古出土的组玉佩,远比《诗经》中描述的多样与复杂,而且使用时间也不限于周代,使用地区不限于中原地区,因而考古报告中出现了“玉项饰”、“玉串饰”、“玉杂佩”、“玉组佩”、“组玉佩”等多种不同叫法。
笔者认为,“玉项饰”是首饰,佩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花妆打扮审美的需要,还是权力与财富的象征,可能还没有礼制方面的特别要求,是组玉佩的前身。所以不宜将周汉时期的组玉佩称之为“玉项饰”。“玉串饰”既可作首饰,也可作服饰,穿缀组合比较随意,没有特定的组合形式,所以也不宜将周汉时期的组玉佩称之为“玉串饰”。
“玉杂佩”,一般是指不是用“全玉”穿缀的组玉佩,因一组佩饰中还间隔一些其它材质与色泽的珠、管、坠等饰,所以称为“玉杂佩”。“玉杂佩”应是周汉时期的主要组玉佩,但不包括“玉全佩”,一种用“全玉”穿缀的等级更高的组玉佩。
“玉组佩”的叫法,其重点落在“组”上了,不符合古意与古礼。将周汉时期的成组玉佩饰称之为“组玉佩”,虽然不见文献明确记载,但兼顾到了文献记载和考古出土玉器情况,形式是成组的玉饰,结果是佩挂有序的玉佩。所以本文采用著名学者孙机、黄展岳等先生的观点,将古代成组礼仪玉佩称之为“组玉佩”。
“组玉佩”是古代的重要礼仪玉佩,是一串多件成组的玉佩,是一种形式特殊的玉佩。笔者认为,不能将所有古代的成组玉饰,都称为“组玉佩”。称为“组玉佩”的玉佩,必须要具备多件玉饰、特定佩法、相互关联、反映等级等四个条件。
“多件玉饰”,是指组玉佩至少要有两件主佩以上玉器穿缀成组,而且周汉时期的重要组玉佩中的多件玉饰中,一般有一件是玉璜,否则可能是一般的玉坠饰。
“特定佩法”,是指组玉佩的上下、左右穿缀方式,必须是约束性的,而不是随意性的,有特定的形式与佩法,还有穿缀、装饰使用的丝线、花结及色泽上的要求。
“相互关联”,是指组玉佩的珩佩、璜佩、琚、瑀、冲牙坠饰、管珠附饰等各部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反映等级”,组玉佩是古代礼仪等级制度在服饰上的直接反映,不是有钱有权有闲人可以随便佩戴的,是有社会地位有文化学养的君子佩挂的高档玉佩。
笔者认为,只有满足了上述四个条件的成组玉饰,才能称之为“组玉佩”。本文的研究,基本按照这一思路加以展开与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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