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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头]产品编号:8681 寻找竞拍得主,请联系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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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21: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产品编号:8681   产品名称: 羊脂玉籽料 如意兔挂件
  
这件不是拍卖出去了吗?

拍了不买的得主真讨厌,害得想买的没买上...  ...

根据拍卖规则规定,此物应归第二位竞价者啊!

竞拍最终价480元,现价1620元,我到底应该付哪个款哪?

规则不能说改就改,而且是单方面的。

作为竞拍者我一定是想买的,也出了价,按规则应该以此类推向后延伸,

不能因为第一名的退出就剥夺了后面几名竞拍者的资格,这样不合规矩的。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0年04月26日 16时50分36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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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21: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拍一转,阁子给个 合 情 合 理 的说法。

大家可都看着呢 ! ! !

改改你的规则吧 ! ! !

就阁子对此事件的处理,本人深表遗憾,

况且我本人也不是竞价的第二名,

只是对此竞价得主的身份深表怀疑!!!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0年04月26日 19时40分21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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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22: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

拍而不买的除名,利益归第二位竞价者..[em1][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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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22: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雪狼您好,是这样的,一般拍主不卖的话我们会按照规则处理此款产品,有两种结果,一:从新竞拍,二:放到时尚区,一般都会从新竞拍的,但这件考虑样子比较可爱,就放到时尚区了,如有需要请与在线客服联系
本贴已被 马南 于 2010年04月26日 16时12分41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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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23: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阁子里最好定一个规定。别二选一,显得太霸道。这样不好。望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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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00: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听[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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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00: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毫无争议,应归第二位竞价者[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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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02: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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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02: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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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02: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游戏规则,此物应归第二位竞价者啊!是否有马甲?
支持!!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0年04月26日 18时16分20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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